我不知道這樣批評別人的文章是不是一種不好的行為。

 

  如果是,那……就罷了吧!

 

 


 

 

  今天一個好姐妹分享了這篇文章給我: 女王-悲劇主角上癮症

 

  我知道女王這個人很紅,我曾翻閱過她的書,但因為我並不想當女王,所以也就沒有繼續研究女王「會教我什麼事」。

 

 

  聖經上說:女人永遠不能出頭。

  這話我並不全然的認同。

 

  但猶如女王這樣想顛覆多年來男尊女卑的思想,

  我則是「完全」不認同!

 

 

  人際間的相處,求平等、互相和尊重。男人和女人都是人,亦該將心態建立在這樣的根基上。

 

  但很多時候,我們還是聽到女人這樣抱怨道:「這是男人該做的事吧!!??」

  又或者是男人唸著:「家裡沒有個女人真是不行……」

 

 

  男女之間有沒有平等?

  我個人並不認為有。

 

  倘若這個世界都是單一性別,也絕不可能有所謂的「平等」出現;何況是同性、異性這樣造物者設下的差異?

 

 

  我是女權主義者。

  我欣賞那些在各個領域傑出和優秀的女人!

 

  我很強勢,甚至剽悍。

  但在許多時候,女人放低一些姿態,會得到更多的寵愛;如同男人願意尊重女人時,他們必然也會得到女人的欣賞和某個層面上的認同。

 

 


 

 

 

  回頭談談那篇-悲劇主角上癮症 的文章。

 

 

  昨天和森哥夜間的一席深談,在他說:

  「我懂,那些憂鬱症者的經歷和感受我可以明白,我了解!」

 

  我的心覺得得到了慰藉。

 

  森哥說的話,就像星兒的一句:「我懂」,這麼確實的深觸人心。

 

 

  「戒掉那些藥、你可以不用靠藥物、你可以………」

  「睡不著只是因為你運動太少……你應該去把自己累得半死!」

 

  你…… 你…… 你……

  你…… !@$@#%︿$&%︿*!@$*@%@$@

 

 

  我如何?

  你們怎麼不叫醫學院廢了精神科或心理治療相關這些科系呢?

  讓精神病患者就此無法在這個世界上被定義!?

 

 

  可以!

  我們當然可以!

  如果可以,我們又何嘗願意吞下那些既傷肝又傷腎的藥?

 

  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

  痛苦的滋味,多難跟人分享!

  很多時候我們只能說,說了也不能解決什麼,這才是痛的根源。

 

 

  女王寫了這樣的文章,十分劇烈的激起我反抗的因子。但我想平靜一點,客觀一點的…… 把憂鬱症患者(其實是我自己)的世界,描述出來。

 

 

  如果可以和一個人幸福到老,誰願意在人生上留下離婚這樣的污點?

  如果可以好好的經歷一段沒有瑕疵的戀情,誰願意一再想盡辦法折磨自己?

 

  痛不是假的,也假不了。

 

  沒有人很樂意成為悲劇的主角;假設這個立場百分之百成立,為何不先批評「阿信」?(阿信:日本 - 田倉信)

  第一個犯了這種「悲劇主角上癮症」的,會不會就是她?而諷刺的,如此淋漓盡致,還頗是賺人熱淚?

 

 

  也許有人習慣忍受,所以在婚姻中,家庭中、工作環境中,寧可繼續一忍再忍地繼續下去。

 

  相信也有許多人,是有著迫不得已的理由:

  困在婚姻中的、家庭中的,為愛,為孩子,為了堅定的信念,覺得愛的力量可以勝過一切……

  困在工作職場上的,為經濟、為生活,也極有可能是為了一個家的維繫……

 

 

  我相信,極少部分的人想選擇保受折麼,甚而自己製造出更多悲情的章節。

  當然,有時,太美好的戀情,絲毫沒有酸楚的甜蜜,是有那麼些缺少了什麼的感覺;那僅只是一種,沒有經歷過愛情某一部分的悲,這樣簡單的感覺。

 

 

  有個人總是被車撞,撞了十幾二十次,每一次都在死去活來的邊緣痛苦,我們該稱他是:

  「車禍被撞上癮症?」 

 

  愛上那種痛得死去活來的滋味?沒痛很不過癮?

 

 


 

 

  每個人追求愛情的目的不同。

  遇到不對的人就得付上代價!

 

  但我猜想,我不會去瘋狂愛上劉德華,接著每天哭天搶地、痛不欲生向友人泣訴他為何不肯愛我……

 

 

  可以拿掉那些藥丸,我們也希望能平靜安穩的進入夢鄉;

  真要犯了這種「悲劇主角上癮症」,我們可以不要進入精神科就診,可以讓它痛得更透徹、更歇斯底里。

 

 

  我極度不苟同作家女王這樣的論點。

  在這世上,或許真有這樣部分的「小眾」存在,但那不能代表大部分深陷囹圄的人。

 

 

  要否定這些處在水深火熱中的人,女王小姐,有沒有考慮先篇評論:

  「阿信為何這麼悲」?

 

 


 

 

  神阿!請赦免我的罪!

 

 

 

  最後我要說…… …… 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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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

  「去你的女王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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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eanore7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