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要五個月了,時間過得很快。
真的很快嗎?
每天都在企盼中渡過。簡訊、簡訊、簡訊,外加簡訊。
這麼多的簡訊能否足夠構成騷擾的罪狀?
你的不理不睬,和我的鍥而不捨,顯然沒有形成拉鋸戰。
每一通傳出去的簡訊,我都十分清楚哪一通可以得到回音。我對著你極少部分回傳的內容送上白眼。
在你身邊躺過了這麼久的時日,和你天南地北的聊著,聽你說著,或你聽我說著。這些,都在這些分開的日子中印證了擁有彼此的光陰沒有虛度。
當我的手機收到那些,跟我揣測的內容差不了幾個字的回訊,除了無奈,除了深深吸口氣,再大口吐掉,除了無言的白眼 ……
我還該有什麼更妥當的反應!?
但是,面對這樣絕對的冷處理,我還能從何處,挖掘出一些,證明「你還愛我」的蛛絲馬跡?
所以我哭笑不得。
這一切的蒐證,讓我誤以為自己活像女版柯南,又或是福爾摩斯那樣敏銳。
我跟紀况哥哥聊了天。
我試探性的想從他口中打聽到任何一點你還愛我的佐證。
例如:你到他的店裡總是皺著眉吃蛋糕、鬱鬱寡歡地看著遠方嘆氣、聽到無意間的伍思凱就不由自主落下兩行清淚,等 ……
紀况哥哥說沒有!
他說你鮮少提起我們之間的事情。
問了也是白搭。我認識的你,也並不是一個會高調道出感情世界的人。
我多感到榮幸阿!至少我曾經這麼貼近。你的喜怒哀樂、你對誰的不滿,你的感情,赤裸地沒有掩飾地,呈現給我。
我感覺,我想,我猜。
我猜,你還是愛著我的吧!?
我扮演起大偵探,做起會被恥笑的愚蠢行為。
我侵入你的信箱。
正確的來說,是在你的默許之下,大剌剌,肆無忌憚地進入你的E-MAIL。
你都知道,而我也知道你都知道。
信箱有登入紀錄。連我的IP位置你都知道。
我以為,你諷刺的讓我用不知名的關係,名正言順的進入你的信箱,是因為,你已經捨棄這個帳號了。
2009/04/14,上午五點多。我得到了問題的答案!
看著信箱續約租用的確認繳款通知,用這種不夠說服力的方式,證明你還是愛我的,顯然有點薄弱。
該怎麼說呢?
我卻心滿意足地笑了。
什麼彼此的空間?
隨意進入對方MAIL查看的權利,多數的男人,都不願給的,不是嗎?
而你!就是這樣的你!
這樣的疼愛很實際。即使炫耀起來時,沒有多少人會羨慕。
但眾人仍不免酸葡萄的讚嘆,這不是普通男人,可以做到的呀!
你,就是這樣的男人。
我懂,我了解,你給的實際。
我還可以算是你的女人嗎?
身為你的女人,我是隻不漂亮,卻很驕傲的孔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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